Thursday, April 26, 2007

中國租界與租借地

中國租界與租借地
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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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類開始進行貿易,就有外地棧居的需求,而隨著貿易規模的擴大與貿易路線的延長,定居的需求逐漸增加。此時,不但同一國的商旅匯聚集在一起,也產生了「領事」的制度以團結權來保護己方利益。相對的,定居地的政府若因管理能力的原因不願意外邦人隨意居住、來來去去,也會設法幫助劃定一塊區域,並以公權力或透過民事買賣、租賃的方式讓外國人與特定區域居住。換言之,這種特別給外國人民居住的區域,不但是外國的利益,更是當地國的期望。

◆從「商館」到「居留地」(租界)
西漢的時候中國就已設置專區管理經商的外國人。明代的時候,葡萄牙人以年銀500兩的租金租下澳門,並享有總督下的高度自治。換言之,這種管理外國人的需求,自古有之。清代,全球海運更便捷後更是如此。
廣州十三行是中國17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對外貿易的特殊組織,它可以代表清政府行使對外貿易的特權,與各國商人進行海外貿易。1757年,乾隆下令關閉其他商市的海關,獨留廣州通商,外國商人、全國進出口貿易都集中在廣州。清政府將外貿事務交由廣州「行商」代理,行商將廣州城外接近珠江一帶的不動產,租給各國商人,作為商住用途,這些樓房稱為「商館」,又稱為「外商洋行」,或俗稱「十三行」。十三行商館的兩層小樓房沿著珠江一字排開,商館前的廣場上,美國、英國、瑞典等國家的國旗飄揚。
1842年的〈南京條約〉與翌年的〈五口通商章程〉,中國允許開放港口並設置居留地(租界,settlement or concession)。原本已有「商館」,但〈南京條約〉時英國人想要在通商口岸自由居住,但中國拒絕。最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地貿易通商無礙。」

◆租界(居留地)與租借地
多數人無法分辨租界與租界地,事實上連大清政府也馬鹿不分的混用,造成後世的困擾,唯有日本人做過詳細的分類研究。
後世產生誤會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以北京話發音所致,若以台灣話發音則可以效分別。不過,即使如此也不如日文或英文的分辨力:租界(居留地,settlement or concession);租借地(leased territory)。前者顯然因「人」的居住需要而產生,後者就是主要因為「地」的重要性而存在。
如前所述,居留地就是外國商人因文化不同,在有限的通商口岸生存所必須集中居住的地區,而這區域是經過政府的核准並透過公權力徵收再轉租,或直接透過民間租賃土地建物(但不包括水域)而來。是對當地住國政府與外國人雙方都有益處的制度。由於來自於貿易與居住的需要,所以並非只有中國才有租界,世界上的貿易據點多有相似的制度。
租借地則並非因為通商所需而租賃的,是外國政府因為戰略等需求而向當地國政府租賃的大塊土地、廣大的水域與緩衝區。膠州灣、威海衛、新界、旅順大連就是租借地。
在中國,叫做租借地的有膠州灣(德國)、旅順大連(俄國)、威海衛(英國)、廣州灣(法國)、新界(英國)。這些地點,都具有戰略價值或實際需求。1898年法國將廣州灣租下之後,併入法屬印度支那接受法國總督之管理。為了抗衡此以為了實際需求,英國於1899年租借新界,雖然租界的地區包括了深圳灣以及大鵬灣(即範圍直達岸邊),但是允許中國的兵艦使用。有趣的是,港英時代的香港範圍與特區(SARS)時代不同:港英時代範圍及於海濱,而特區時代則退出相當距離。不過,即使在港英時代,協議中仍允許中國艦隻無害通過的。

◆租借地的統治
租借地通常是一國為軍事戰略需要而向當地國租有時限的土地,這樣的區域包括可陸地與水域。在區域之外,還設立緩衝的區域(中立區或隙地),有時此區域內僅允許當帝國與租借國軍隊通行,有時也不准當地國軍隊進入。租借地的管理是由租借國派駐總督或行政長官,兼理軍政與民政兩權。相對的,租界則由領事或僑民組成的是政機構自行管理。德國將之視為德國政府直接管轄的「保護領」(protectorate)。英國則由國王直接任命民政長官做為副總督。廣州灣則設置民政長官,由法屬印度支那總督直接管轄。換言之,租借地的管理類似於殖民地。
准此,租借地的法律制度和當地完全不同,當地人(和他國人)完全接受租借國司法管轄。但旅順大連是明訂於條約的例外。
租借地不必付租金,相對的租界卻要付租金給地主。租界因屬於民間、商業性質,所以對於軍事行動是中立的,但租借地因具有軍事性質,故租借國的敵國會攻擊租借地。

◆租界的其他樣態
租界還有一種純民間的形式,就是主要由傳教士開發的多位於山區與海濱的避暑地。其中以廬山牯嶺(1885-1927)的規模最大,其餘尚有河北北戴河(1898-1932)、浙江莫干山(1898-1928)和河南雞公山(1903-1935)等。這是和當地地主以「永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仿照租界的工部局設置「避暑會」自行管理,與外國政府無關。避暑地因屬於純然私人開發,即使毗鄰租界,也不接受租界的管理當局「工部局」(Municipal Committee)或「領事」的管理。避暑地是接受當地國的司法管轄。避暑地也會流通外國或當地的通貨:除中國的通貨之外,廬山就流通(英系)香港上海銀行以及(日系)台灣銀行的貨幣,也可用九江當地英國人發行的支票做為特殊貨幣。廬山是第一個避暑地,蔣介石喜歡往那邊跑,而雞公山是第一個收回的避暑地。
另有一種外國人居留區,是一種未形成的「準租界」狀態,行政上仍是雙方共同處理。台灣的淡水、台南、打狗,是通商口岸也聚集一些外國商人,是否為「租界」或是「準租界」值得進一步研究。租界,畢竟也與台灣有關。
多數人誤以為租界是外國人主動甚至欺壓的產物,殊不知還有一種「自願租界」。1844年廈門開港後,因居住環境不理想,外國人紛紛搬遷到鼓浪嶼。1902年八國聯軍後大清政府與各國領事簽訂〈廈門鼓浪嶼公共地界章程〉,主動將之做為「公共租界」,目的在希望尋求各國保護。叫做公共租界的還有上海以及煙台,只是煙台有疑義。
也有人將鐵路沿線的帶狀土地視為一種租界。1896年的〈中俄密約〉,以及〈東省鐵路合同〉允許俄國建造鐵路以及將沿線的土地透過公有土地由政府給予、私有土地予以價購的方式,建立享有民政、警察、司法、稅收、衛生、教育等權利的鐵路附屬地(鐵路附屬地自治)。這些鐵路與地方在日惡戰爭後的〈朴次茅斯條約〉移轉給日本,日本則稱之為「外地行政領域」,由南滿鐵道株式會社管理。

◆租地的模式:民租、國租、民向國租
租界,原先是中國劃定(上海)一個區域讓外國(英國)人可以「向中國地主」租地建屋居住,外國人不能選擇區域。這樣的制度,是承襲自中國的「土地承租制」:即給地主「押租」(保證金),並於每年秋天繳交「年租」。這個「年租」必須比地主向政府繳交的地稅多。如此一來,外國人取得田面權、土地使用權、業主保留田底權、土地所有權、秋後收取地租。這就是「民間--民間」的租約,也稱為「民租」。
1859年,兩廣總督租與英國廣州城外的「沙面」(為瀉湖或潮間帶的小島,日後僅以橋樑與廣州相通),成為「政府--政府」的土地租借,即「國租」。法國與英國交涉,願意出資20%的地基改善工程經費,以換取20%的區域成立法租界。1861年英國與法國是與中國政府個別訂立〈沙面租界協定〉。約訂:每年繳交地租下中國放棄在區域內的一切權利;禁止華人居住(本來就沒有住人);允許艦艇巡邏。
還有一種是「民向國租」,就是先由中國官方收購所有土地,然後再由外國人向中國官府承租。
有人將「國租」稱為租界(concession),而將「民租」稱為居留地(settlement),卻略過「民向國租」的方式。又有細分為專管租界(concession)、專管居留地(settlement)、公共租界(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公共居留地(International settlement)、默許公共居留地(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by sufferance)、自闢居留地(Voluntary settlement)等幾種。

◆租界章程的內容
1843年11月上海開埠後,1845年集成具有「租界根本法」地位的〈上海土地章程〉23條。
〈上海土地章程〉特色如下:
‧華洋分居;
‧界內華人土地只能租給洋商、反之亦然;
‧實施「永租制」;
‧界內由此外國專管;
‧華人開設店鋪要外國領事發給執照;
‧洋商擁有市政建設權,也擁有部份徵稅權以不建設經費之不足;
‧中國保有部份管轄權,如華人犯罪之管轄、會同訂地價、地租必須為「道契」等;
‧只能懸掛(英國)國旗。
‧租地的手續,由洋商直接和地主達成協議(道契),呈報中(道台)、英(領事)雙方核准。

◆「永租」與「事實上取得所有權」
「永租」雖然是租界租賃土地的規定,但其實是中國農村的租地方式。後來變押租為地價、變年租為地稅,使得租界內進行類似於買地的永租制。
1845年〈上海土地章程〉所實施的「永租制」,即一次繳交10倍的押租金,使押租金等於地價,而將年租降低至地稅的程度;地主不得任意停租、增加租金、轉租;換言之,外商在「實際上」取得土地所有權;對現代人而言,該注意的是「永租」與「事實上取得所有權」的關係。這兩者在理解上似有出入,前者似乎主動權在貸方,後者則主動權在賃方。

◆租界統治架構
英租界有納稅人會議,由領事、外商領袖召集,有投票權的是租地與租借房屋者,有嚴格財產限制。英租界的〈土地章程〉由英國樞密院授權駐華公使制訂、修改,再呈請英王批准。修訂章程一般由工部局提出,經納稅人會議通過,經領事團、公使團送該國政府同意。
上海公共租借,日常行政受當地國領事團與駐京公使團的監督,但並不直接干涉,納稅人大會是由領事團過半數同意召開。
法租界的基本法〈市政(公董局)組織章程〉,由法國政府制訂。立法權歸於領事為主席的公董局董事會,納稅人大會無立法權。領事,是最高行政長官,有權召開選舉人大會,選舉工部局董事與指派部分董事,以及召開董事會議,並批准決議。法國政府與法國公使對於租界有直接或間接的監督權。
日租界,有兩種基本法〈居留民團法〉與〈居留民會規則〉。前者實施於較先進的地區(天津、漢口),由日本政府直接制訂頒行;後者實施於較落後的地區,由當地領事制訂頒行。前者的日本僑民組成「居留民團」,行政體制介於自治與獨裁之間,領事不獨攬行政權,主要為掌握警察權;領事、公使、外務大臣都有監督權。居留民所選舉的「居留民會」(半數以上需為日本籍)擁有立法權,居留民所選舉的而「居留民行政委員會」則為日常行政機構。在後者,居留民可選舉議員會,議員會有立法權與行政權,但領事擁有最終決定權。
德租界接近於英;俄奧租界介於英法租界之間;義比租界接近法租界。
美租界,體制大致與英租界相同,也僅有上海與天津兩地而已。當時,美國經歷南北戰爭,氣力較差,較無實力開闢租界,力主開放。上海美租界是由傳教士所開,領事未介入,雙方政府也未締約。不久就與英租界合併。基本上美租界並無獨立的行政機構,頂多有臨時的公所。

◆租界的駐軍防衛
1853年太平天國期間,上海危急,租界成立「萬國義勇軍」以及「協防委員會」,並對太平天國與大清宣布「中立」。1854年,三國領事召開49個外國租地人大會,制訂〈上海英美法租界租地章程〉,為保障生命財產安全而創立某種形式的市政機關,使之成為「自治政府」,即「工部局」(Municipal Committee),並請三國海軍繼續駐軍,也設立警察(巡捕)。換言之,若當地國政府無法保障秩序,則外僑社區就會「自力救濟」,此行為並非只針對中國,在世界各地都是一樣的。
1860年10月的〈北京條約〉擴大通商港口包括到台南、淡水;詳細規定領事裁判權,包括洋人犯罪由領事審理,華人犯罪則共同審理;推廣上海租界到各通商口岸。

◆領事裁判權:
1842年的〈南京條約〉與翌年的〈五口通商章程〉,中國允許開放港口並設置租界,並依據後者享有「領事裁判權」。當年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的共有19國。
設置領事裁判權的原因,在中國方面看來就是列強欺壓,但在西歐各國看來就是中國司法權的不獨立與不健全,難以保障公平受審權,所以必須以本國法律審理之。這也就是為何只要出現動亂(太平天國、教案、辛亥革命等),就會增加領事裁判權範圍的原因。
1869年中英〈上海洋涇濱設官會審章程〉規定:上海租界的「會審公廨」是領事裁判權的審判機構,公廨委員由上海道遴選,但須由領事同意。審判由上海道派員會同主持。公廨管轄華人為被告之民刑案件,以及無約國洋人為被告之案件。
凡牽涉洋人案件,必須領事觀審會審,純粹華人案件則洋人不干涉。華洋互控,一方若為無領事管束之洋人,委員自行審判,但邀外國官員陪審。不服的人,可以向上海道及領事上訴。對於重大案件應移送上海縣審理,但公廨可以預審。此被外國視為一種「引渡」。

◆租界合併
租界也有合併的例子。
在上海的租界中,英、美、法三國原來預計於1854年統一租界行政,但是法國卻於1862年成立單獨的租界,於是英美兩租界於1863年9月21日正式合併為「外人租界」,並於1899年擴充為「公共租界」。
另外,在〈北京條約〉劃為通商港口的天津後,1862年給予美國的租界因為美國南北戰爭一直無法獲得政府的批准,1880年美國領事以日後有權恢復行政管理為前提,歸還租界,並由天津海關代管。1896年美國再次聲明放棄租界管理權。有趣的是,美國商人(包括領事)初來上海,都居住在英租界,並升起美國國旗。
1900年,美國租界併入英國租界。若不健忘的話,二次大戰後,英美的德國佔領區合併為「雙區」(Bizone),實在有其淵源。
出面與中國交涉與管理些租界的都是「領事」,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領事」與商業貿易的密切關係。

◆租界收回與之後的管理模式:
收回租界,是一個民族情緒問題。但繞過此一問題,我們將會好奇其行政隸屬的問題,即回收的租界隸屬於那個部門?縣、省或中央?
一次大戰爆發後中國與德國斷交,德國將其天津、漢口的租界交由中立的荷蘭代管,北京政府不理會此舉,在頒佈〈管理津漢德國租界暫行章程〉後直接接管德租界並改為「特別區」,設立「臨時管理局」,稍後改為「特區管理局」。
一次大戰中發生俄國革命,蘇俄願意放棄租界。但蘇俄此舉將對他國的租界產生不利影響,故各國加以反對。最後,北京政府雖然透過談判收回俄租界,但中間還曾宣示「由中國代為保管,並非收回」的聲明。代為保管,意義是:代行俄國領事的職務,對租界的政務行使「監督主權」,並接管警察權,工部局仍行使一切權力。宣稱為自己的領土卻不敢收回,顯見租界的問題並不是民族情緒所稱的簡單事。最後,天津俄租界收回而改為「天津特別第三區」;漢口俄租界則為「漢口特別第二區」。
德、俄、奧等國租界回收後,是以特別區的章程來管理。雖然設置了特別區,但是原先的租借國仍保有部分特權,特別區設置「管理局」,委任局長,但是保留外僑為主的「工部局董事會」辦理自治事項,實際上的變化仍是有限的。
漢口、九江的英租界收回後,漢口租界成為稱為「第三特別區市政局」。雖說是「市政局」卻「直屬國民政府外交部」。外交部管理「國內」的領土,真是前所未聞。而英國人保有特權較少的九江租界,則在國民政府付出四萬銀元的賠償英國人九江動亂的損失後改為特別區,隸屬於「九江特別區管理局」。鎮江的工部局,則先變成鎮江市「公安局第五區署」,後改為鎮江市「公安局特別區署」。
隸屬於管理局的,有些日後轉為一般市政府組織下管理。但內政上的改隸仍引起外交風波,顯見即使回收也有一樣不簡單。
二次大戰中的1943年回收一批租界,這些回收租界並不設置「管理局」,而是直接併入各市的組織中。
在避暑地方面,收回後則設置「管理局」另行管理,或者合併在租界回收後的「管理局」下管理。

◆收回租界的代價:
租界是需要營運的,營運狀況不佳也會賠錢,所以有些租界只是名義上的存在並未有實際上的開發行為。天津的比利時租界(後來成為「天津市特別第四區」)就是營運不佳而成為包袱的例子,這種租界當然透過談判就容易回收。但即使這樣,收回也必須循著商業邏輯而面臨付出道路、自來水、電燈、碼頭等「開發成本」、保障私產。這些開發成本,有時會由當地商會出面承購,不一定必須由政府買單。
除此之外,回收租界還會遇上如何處理「永租」的問題,這又是另一個棘手的問題。

◆中國在朝鮮設置租界:
租界與租借地並不是僅有中國的專利,鄰近的日本也一樣有橫濱、築地、川口、神戶、長崎、函館等「居留地」。
中國更在自己宣稱受不平等待遇的同時給予別國「不平等待遇」:1882年,清政府與朝鮮簽訂〈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和〈仁川華商租界章程〉、〈釜山華商租界章程〉、〈元山華商租界章程〉,在朝鮮的仁川、釜山、元山設立了租界,用於通商貿易及駐軍,並在租界行使行政權和警察權。甲午戰爭後,朝鮮將清租界收回。今仁川唐人街即為當年仁川清租界的遺跡。

◆台灣各港埠的租界?準租界?
租界,是因為開放通商在港口有外國人居留的實際需求而來。那麼,不可能只有中國各口岸有此居留地,台灣的淡水、台南、打狗也是通商口岸,自然也少不了外人居住的區域。
1861年英國副領事於淡水辦公開始,外商便進入淡水。自1880年,外商得以合法租借土地。由於華洋雙方生活習慣不同,為便於管理,清朝政府與外國協定設立租界,將洋人居所、教堂、洋行、醫院等集中於租界區。日本據台之後,淡水雖不再為「條約港」,但日本當局仍公告淡水為「港口外僑雜居地」。此後洋人在淡水便分散在居留地的兩頭,即今淡水車站以東及紅毛城、油車口一帶。洋人當時的洋房,許多至今尚存。
除了淡水之外,由於清代曾經開放台南、高雄給外國人經商居住,所以判斷若外國人數量夠多的話,台南、高雄等地也必然有「租界」的存在。高雄應該是在打狗領事館附近的區域,而台南則可能在安平一帶。
若無正式的劃定為居留地的話,可能台灣出現的就是「準租界」的東西。

◆結論:
租界是一種國際貿易下的特殊領土地位安排,並不僅僅在中國發生。相反的,中國在聲稱受到列強強加租界的不平等待遇之時,自己也在朝鮮設置租界。顯然,不平等待遇雖有不平等之實,確有被誤解的地方。於是,我們必須以國際視野重新解釋租界與租借地。
中國有關租界與租借地的書籍,無論是否為學者所著,行文一律顯現被壓迫症候群而充滿仇恨,以致於無法以更廣的角度平心靜氣的討論這種特殊的領土安排。中國人常用「國中之國」來煽動仇外的民族情緒,事實上,正式被叫做「國中之國」最出名的是魁北克這個「特殊的社會」(distinct society)之於加拿大(請參閱拙作《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下冊之「加拿大專章」)。其餘如賽浦路斯(英國向土耳其租)、巴拿馬運河區(美國向巴拿馬租)、蘇彝士運河(英國向埃及租)等等可以算是「國中之國」。而逐漸提升地位之「印地安保護區」之於美國聯邦政府,也同樣是「國中之國」。
國中之國,不應該是點燃民族情緒的火柴棒。
至於「永租」根本是中國農村的土地管理與移轉制度之疑,不是外人發明的欺騙手段。
那,台灣有沒有「租界」(準租界)或「租借地」?這是個有趣的提問,值得真正的專家繼續研究!〈蒙雲程兄慨允引用,特此致謝!〉

中國不應再逃避知識產權問題

中國不應再逃避知識產權問題 台灣‧台北‧陳泰穎 2007.04.26

這是我的朋友的遭遇。
她在網路上放了一篇文章,還沒有做任何的處理。但是卻馬上有積極的中國網路使用者,把她的文章轉錄到更為公共的網域當中,所有她的心血,在尚未完全整理完結之前,就已經被大家看光光,甚至可能被人盜用…
她生氣地找我抱怨,而我也決定要寫這篇文章。

中國副總理吳儀女士,在日前公開發表關於知識產權爭端可能破壞美中關係的警告。她認為,所有知識產權(我們慣用的語彙叫智慧財產權)的問題,都應該透過對話來解決。美國貿易代表處將美中的智財權問題提交世界貿易組織進行訴訟,是對中國的不友善行為,中國也將奉陪到底。
而在4月26日的今天,加拿大政府也表示,由於不堪中國對加拿大企業的盜版侵害,因此加拿大也將加入美國所提交的智慧財產權磋商工作。
如果按照某些中國人的思維,這似乎是國際反華勢力的大串聯。寄望在經濟方面圍堵中國,打壓中國本土企業的無理策略。
但是,請問,中國人難道不是世界的一部份嗎?世界公民所共同遵守的規範,請問中國人緣何可以不遵守?尊重別人的心血結晶,難道不是一種文明的表現嗎?況且中國有句古話:”不告而取謂之竊”,把別人的心血,抹去原作者的名字之後當做自己的創作,難道不是道德上的卑劣行為嗎?
中國政府屢屢公開回應,在打擊盜版上,中國政府早已不移餘力、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針對盜版行為進行取締與法律行動。但是,除了這些法律作為之外,中國政府難道不應該針對他們的民眾進行再教育,讓他們了解世界文明的規範嗎?很明顯地,中國政府對於國內民眾的教育,是完全不夠的,所以也才會有我的朋友文章被中國網路使用者盜用的情形。
台灣,在二十年前,也曾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也因此,台灣的政府在世界輿論的壓力之下,除了嚴厲取締盜版行為之外,也耗費了大量心力在教育民眾上,我不敢說現在當我漫步在台北的夜市裡,已經完全看不到販售盜版光碟的情形,但是大部分的台灣人,與二十年前相比之下,確實慢慢建立了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不敢再濫用別人的創意與產出。而台灣的產業結構,也因為尊重與獎勵創意,而逐步地在往創意經濟的方向移動,成為產品與技術的研發中心,從而賺取比盜竊創意、大量複製產品更高的毛利。
華人總是喜孜孜地說,二十一世紀將會是中國的世紀。而從1840年來鴉片戰爭所累積在中國身上的束縛,也將結束。但是,在中國經濟與政治崛起的同時,中國能不能遵守世界規範,成為一個值得世界賦予敬重的國家?或者只是一個莽莽撞撞的國際暴發戶?將考驗中國政府與中國社會的視野與決心。
當個小偷當然方便,但是人們永遠不會看得起一個小偷的。行筆至此,突然在想,我的文章放在BLOG上面,不會又被中國網路使用者給據為己有了吧~!((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創用CC台灣授權條款2.5版))

Monday, April 23, 2007

關燈新聞,看不到良知

地球,不值得你疼惜嗎? 台北縣 陳泰穎
(節版”關燈新聞,看不到良知”獲刊於自由時報2007年4月24日自由廣場)

在四月二十日時,行政院為了響應世界地球日,發起了中午關燈節電一小時的運動,希望能夠喚起社會大眾對於地球環境、暖化與資源議題的重視。雖然立意甚佳,但或許是因為宣傳不及,所以成效似乎不如預期。
但是,某些媒體在面對這則新聞時,處理方式卻令人感到非常匪夷所思。在報導中,他們用喜孜孜的語氣訴說不少大學校長、學生,在接到行政院傳來的關燈節電一小時的簡訊時,竟然認為”又是詐騙集團吧!”、”節省一小時電有用嗎?”似乎認為行政院又在擾民了。這種思維,令人對某些台灣媒體與高級知識份子對地球環境議題的責任感,捏一把冷汗。我們的家園,只有一個。而最近一年來二氧化碳排放所造成的氣候變異,”冬天不見”、二月熱得要命的現象,難道大家都沒有感受到嗎?這並不是自己關在圖書館的冷氣房裡,就可以不去面對的事實!台灣是個島國,精華區都在近海區域,一旦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我們又能躲到哪裡去呢?如果願意在生活中隨時節約能源、關注環境,難道不是一種為人類文明延續盡一份心力的負責任行為嗎?難道地球不值得你疼惜、關上一小時的燈少排點二氧化碳嗎?可是台灣的少數媒體,卻似乎被偏執所掌控,認為把握機會”吐草”行政院,似乎比地球環境與暖化議題要重要多了!
我們當然期望往後行政院在各項政令的傳達上,能注意執行時的細節,不至於讓原本極具善意的政策成為泡影。但是我們同樣呼籲,在台灣社會運作中負有重要角色的媒體與知識份子,更應該要拋下不必要的意識形態偏見,為地球環境與人類文明的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如果知識份子只會在詐騙集團的杞人憂天中打轉,而忽略了真正切身影響到每個人的環境永續議題,那麼國家社會花費大量金錢與資源所培育出來、口口聲聲說要”開放”、”國際觀”、”全球化”的知識份子,恐怕反而真的不如鄉下地方敬天法祖的老阿伯了!(筆者為數位文化工作者)((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創用CC台灣授權條款2.5版))

Thursday, April 19, 2007

中研院數位典藏展示中心開展

數位典藏展示中心開展

數位典藏展示中心開展
展出日期:96年4月9日起
展出地點: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二樓 數位典藏展示中心(位於人文社會科學聯合圖書館內)
展出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展出內容:
1. 常設展示:數位典藏中央研究院機構計畫成果展(二樓展場內)數位典藏機構計畫在91-95年內,將院屬各所蒐藏的較大部份且具特色的珍藏典藏品數位化、網路化,以期達到學術資源共享、改善終身學習環境、保存文化資產、促進人文與資訊科技的融合、以及推動資訊產業與知識經濟發展多元目標。
2. 主題特展:地圖與遙測影像數位典藏主題展(二樓展場內,展期至6月29日止)本特展為本院人社中心及計算中心執行『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近代中國歷史地圖與遙測影像資訊典藏計畫」第一期成果展示,內容除以海報展示說明2002~2006年工作成果外,並展示難得一見的早期測繪儀器、老舊航空照片、未出版的台灣堡圖之軍事要塞區圖及大型互動裝置等。
3. 主題特展:立體地圖展(聯圖一樓)本特展內容為各式立體地圖模型,除有不同比例尺傳統塑膠立體模型外,並運用最新3D列印技術及3D顯示技術,使參觀者搶先體驗新世代立體地圖之發展狀況。歡迎各位先進蒞臨參觀指教。

http://www.ihp.sinica.edu.tw/~dahcr/

Saturday, April 14, 2007

顧德曼記

顧德曼記 滬尾陳泰穎 作

夫顧德曼者,泰西語焉”善人”,今市井黃口謂之”好人”。惟今西風東漸,人皆以得言泰西語者而好之,其得言哉。

人行為善,本聖賢之道,實當劍及履及。何奈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今偶有人行助人之事,即眾人側目,千夫所指,今幼輩反無成善人之志。以聖人之道觀世,不亦怪哉。又有窈窕淑女,君子好求而助之,或當車役之勞,或肩負重擔之荷,或腦負修繕文案處理器械之任。淑女雖受之,為心知所向,早有定見。人之所欲,姻緣之宿,天命定之有歸。非君子、善人、好人、顧德曼者,汲汲營營鎮日能動之。今人之不欲為善,不亦悲乎!

吾僚友中蔡氏偉傑,任南港之西南夷經卷有司。身長八尺,滿腹經綸,能言識泰西語。美姿容,性豪爽。偶有穢言,言之妥當,眾聞其言而皆樂之,人皆稱”善”。偉傑平素性和,然其聞僚友稱其”善人”、”好人”、”顧德曼”,即勃然大怒,若狂而判若兩人,或起身欲奮擊言者,或怒目聲若洪鐘曰:”豎子!吾不願為善者顧德曼之輩,此善類為人所欺,為女所輕。吾不願成善久矣!吾以惡者為平生之志久矣!莫稱吾為善者!”夫蔡君是否因曾為人欺、為女輕?吾不得而知,唯盼蔡君早日得良緣定之而已。

夫為善聖賢之道,於彼人心中亦無可觀可行之理,若以古道觀之,實乃千載奇聞。聖人地下有知,能不掩面垂淚乎?吾一介筆頭小吏,無易世移山之能,惟潔身自好,為文乙篇銘之。

現代語文翻譯

“顧德曼”,就是Good man,英文裡面的好人。反正今天大家都說要國際化,所以大家、尤其是玩wii的那個世代,都會用這個英文字來叫那些”好人”。

本來,做好事、當個好人,也是學校老師經常教我們的事情,不然老師的教鞭跟高跟鞋就會飛到你的臉上。不過今天大家的想法,都是以當壞人為榮。偶然有人做點好事,不但上不了新聞,還會被大家笑說:”你看!又是一個傻好人”,弄得大家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好人了。如果以前小時候教我們的公民與道德老師還在的話,一定會覺得很奇怪。”好人”,另外還有一種定義,有時我們男生會想要把辣妹當作自己的馬子,所以會載女生出去玩,逛街時幫她提東西,或者是當她撒嬌的時候幫忙她重灌電腦。女生通常都會大方地接受我們的好意,不過她通常都會跟她真正喜歡的男生出去生小孩,不管我們怎麼努力,處男都還是處男,情況不會因為做多少好事情、是個什麼樣的大好人而有所改變,追不到就是追不到。今天的男生慢慢地都不想做個好人,這不也是很悲哀的社會現象嗎?

我們辦公室有個同事,叫做蔡偉傑。在南港某單位裡面專門擔任管理少數民族文書的助理工作。他身高很高,足足高過我一個頭以上,書唸得不少,還準備去美國念博士。臉蛋方正,該是鼻子的地方就是鼻子,不會跑出眼睛。個性也很好,說他是偉哥威而鋼,他也不會生氣。他偶然會開點跟生小孩有關的低級笑話,因為說得都很得體,所以大家都很愛聽。不過,雖然他平常時乖得跟綿羊一樣,可是如果我們說:”偉傑你是好人”這六個字的時候,他就會像吃到炸藥或是韓國泡菜一樣,不是把屁股從座位上拉起來準備要打人,就是用站在走廊外也聽得到的聲音說:”幹!我才不要當好人、被發好人卡!當個好人就是被你們這些傢伙欺負、一輩子當宅男、處男!我不要當好人!我要當壞人!不要再叫我好人了!”唉!我的好朋友蔡偉傑,是不是因為以前曾經被發好人卡、被女生拒絕過,有著悲慘的回憶,幼小的心靈受創,所以才不想當個好人呢?我也不知道,因為他並不把我當作好朋友來看待,我也只好希望他這個好人趕快死會、成家立業而已。

當個好人做好事,對現在的男生世代來說,真是一件一點價值也沒有的事情,因為女生都喜歡有點壞壞痞痞的男生。如果用爸爸媽媽那一代的愛情觀來看這種現象,兩邊的代溝就很明顯了。如果是孔子孟子那一輩的人知道現在的愛情觀的話,他們兩個一定會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喝著悶酒哭著,因為他們知道如果他們投胎到現代的話,一定會當一輩子的宅男與”好人”。我只是一個小助理與部落格寫作者,我不想改變別人也不會因為別人而改變,所以只好寫下這篇文章、發發二十七歲還是處男的牢騷而已。((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創用CC台灣授權條款2.5版))

剿呂賊檄

剿呂賊檄 滬尾陳泰穎 作

夫呂賊者,吾故友臺北俊毅也。身長八尺,重任使,好任俠,性豪爽。吾長與呂君共享戲謔之言,相以為趣。呂君好擢女子之髮辮,每入室,皆尋是否有女服髮辮,擢之。望女之勃然怒容而引以為大樂,此吾不同也。因此撰檄文乙篇,望呂君早早播然悔悟,亡羊補牢,猶未晚也。

夫呂賊俊毅,好亂樂禍,熱愛造謠、排擠、栽贓、嫁禍,性喜女色。尤熱愛欺侮同事、當街調戲婦女。此乃吾道統所難容,今統雄兵百萬、虎將千員,共討國賊,誓滅妖孽。

常言道:聖人之道,信及豚魚。凡原受呂賊脅裹之有司、官兵,反正投誠者,一律按原官級加昇三等敘用。我等官兵或呂氏從眾,若能生擒呂賊以獻、亦或斬呂賊之首來降者,一律賞千金、封萬戶侯。若有執迷不悟者,待大兵奮擊,則伏兵誅,血流飄杵、身首異處,悔之莫及。

現代語文翻譯

那個呂俊毅,就是被大家叫做賊的人。其實他身高一百八,很有責任感,開他玩笑也沒關係。我也常常跟他你一句我一句的,兩個男人在那邊自high。俊毅基本上人不錯,唯一的缺點就是喜歡拉女生的馬尾跟辮子,大概是種辮子的fetish吧~所以每次他到我們辦公室作客的時候,都會找綁馬尾的女生搭訕,然後趁女生不注意的時候很用力地拉女生的馬尾,看到女生痛得快要哭出來、還有之後生氣的樣子,呂俊毅總是會非常地高興。他拉別的女生我不管,可是如果欺負我在乎的人,我就會跟他幹架了。所以先寫篇吐草他的文章,希望呂俊毅自己知道分寸,不要等到我真的把基隆跟南港的兄弟繞出來了,才跪在我面前求饒,那時候就來不及了。

那個呂俊毅,平常喜歡看到辦公室混亂的狀態,還有女生生氣的樣子。就算在走廊跟飲水機欺負女生,被別的同事看到,自己都不會覺得有什麼應該不好意思的。可是如果他惹到我的話,我也還是會去繞各地的兄弟、圍勢、警察,來壯聲勢,反正要玩的話,誰怕誰?

不過老師跟大家都說,”只要你趕快反省的話,那我們都會原諒你的。”就算以前你肥得像豬、醜得像腔棘魚,只要你趕快放棄俊毅,投到我這邊來的話,就算一個星期請假三天也沒關係,我保證你連續三年考績都會是甲等。如果有人可以把俊毅的人、或是頭顱拿到我面前的話,那年終獎金跟未來的職位都好商量。如果還有人想作他的兄弟的話,那就要小心,我們可能會把他的腳上綁水泥塊,看是沉到淡水河或是基隆港裡面,兩個地方的汙染都很嚴重,屍體沉下去很快就會爛掉,大家要仔細好好考慮。做我們的朋友可以吃蝦捲跟甜不辣,做呂俊毅的朋友卻只有這種下場,大家都很聰明,我就不再多哈拉了。((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創用CC台灣授權條款2.5版))

Thursday, April 12, 2007

追求樂生與捷運的平衡

追求樂生與捷運的平衡 陳泰穎 台北縣

樂生療養院的病友,與捷運新莊線之間的糾葛,最近似乎越演越烈。而我們也看到台北縣長,已經強勢宣告必定會拆除樂生。當然,台北縣民對於交通品質提升的訴求,大家都感同身受,沒有人希望縣民同胞過著天天塞車的日子。但是,筆者也願意提供一點八里與淡水的經驗,給新莊與三重的政治人與朋友們做個參考。
由於淡水河淤塞所帶來的貿易蕭條,使得淡水河口兩岸的淡水鎮與八里鄉,自一九四零年代之後,就喪失了以往百餘年的經濟優勢,成為夕陽小鎮。淡水還可以靠著老街與觀音夕照充場面,吸引一些觀光客。八里鄉卻是除了廖添丁廟與渡船頭孔雀蛤以外,無人問津。
一九八八年,台灣省住都局,選定八里十三行考古遺址,作為八里污水處理廠的預定地,當時在環境評估中,完全沒有考量到考古遺址本身的重要性。經歷了三年的社運抗爭,行政院才於一九九一年同意保存十三行文化考古遺址,並且決定興建十三行文化博物館。一開始,也沒有人相信放有幾個”破甕仔”的博物館,能為地方帶來什麼樣的改變。但是在考古學家、博物館人與社區總體營造並行之下,八里逐漸成為觀光客願意前往、消磨美好假日時光與細細品味的所在。連帶地,淡水河口兩岸的觀光產業,也再度勃興,為八里與淡水創造可觀的經濟產值,也讓社區慢慢找回新認同。老社區,又重新找回新風貌。
老實說,捷運線開通了,縣民的交通當然是會便利許多,這是絕對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這只是一條把居民運出去、再運進來的捷運。有沒有辦法,能夠上台灣其他地方的朋友、甚至全世界的朋友們都能夠來新莊走走看看呢?今天的樂生,只要經過適當的保存與經營,筆者相信絕對能夠成為台灣重要的醫療歷史文化園區,也能夠成為足以上檯面的觀光景點。事實上,在歐美國家,就有許多檢疫機構,被列為文化資產加以保存,讓後人能夠回顧一百餘年前各國處理移民與病人的機制,同時更讓人省思我們在面對異己與不了解的事物時,恐懼是如何主導我們的思想與行動。如果可以讓病友們安享天年,並且結合醫療史、人權、前衛藝術等各方面的專才,一同來打造新莊社區的話,那麼新莊能不能有機會脫胎換骨,成為台北縣另外一個具有特色的深度旅遊觀光景點呢?樂生的存在價值,在這個可能性方面,是單純的捷運機廠施工所不能取代的。
有些來自新莊的投書說,他們已經”包容”了樂生幾十年,這種說法是不是暗示了悲憫與寬容的心,只不過是一種忍讓、一種道具、一種上對下的恩賜,是隨時可以收回的呢?而到底捷運與樂生之間,有沒有取得共存的可能性,而樂生對捷運施工所造成的工程延宕與成本增加,到底是幾年、十幾年?還是幾億、幾十億、幾百億?現在,這些數據,似乎宛如夜市喊價,可以一夕數變。請問,政治人物到底是依照什麼根據,可以從口中肆無忌憚地喊出這些數字呢?而這些為了樂生拆除義憤填膺的政治人物,有沒有想過,如果他們願意再包容樂生多一點點,也許可以留給新莊人往後千百年重要的觀光資產,可以讓子孫依此維生呢?
當然,新莊人會說,新莊人幾十年來的痛苦,旁人無法體會。但是如果能夠平心靜氣地,就國內外成功的文化產業與地方振興實例、以及人道主義加以考量,捷運與樂生之間,應當可以求取一定的平衡。為新莊帶來更光明的未來!(筆者為數位文化工作者)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創用CC台灣授權條款2.5版)

Tuesday, April 10, 2007

我最愛的九點檔:暴れん坊将軍(暴坊將軍)

我最愛的九點檔:暴れん坊将軍(暴坊將軍)
我不知道大部分台灣人的電視七點檔與九點檔是什麼?也許七點鐘是新聞,九點鐘是政論節目吧!對我來說,除了偶爾看看大話新聞、在各台綜藝節目間游走之外,我的九點檔最愛,應該是Z頻道的暴れん坊将軍(以下簡稱暴坊將軍)吧!
暴坊將軍,是日本又一倍受國民歡迎的長青連續劇,從1978年開始拍攝第一季,到2004年的最後一季,一共製撥831集。這部影集是以日本江戶時代幕府將軍德川吉宗為背景,因為在正史中的德川吉宗是個不拘泥傳統教條、施行德政而廣受人民歡迎的明君,所以也就逐漸出現了以德川吉宗將軍微服出巡、探查民間疾苦、鏟奸除惡的故事。
在微服出巡中,吉宗(松平健 飾)的身分會轉變為江戶滅火組的居候(寄宿者)‧貧窮的旗本家三男德田新之助,而知道”新兄”真實身分的,也只有滅火組組長辰五郎(北島三郎 飾)和少數”民間友人”而已。所以常會出現一般不知情況的江戶庶民在吉宗面前大罵將軍家的不是、而辰五郎臉色變得很難看的狀況。不過吉宗總是會寬宏大度,把大家的意見當作是體察民隱的重要指標、甚至是辦案的情報….。
故事總是要有壞人的,而劇情也總是在江戶時代的社會架構開始發展。通常是某位重臣或是官員,外加一些惡德商人,一起為了金錢和私慾勾搭著作起了壞事,經常還殺了人,受害者或他的家人因為因緣際會來到滅火組尋求幫助,吉宗便開始抽絲剝繭,找出事件的真相。而當壞人正覺得事情萬無一失,準備舉杯慶祝的時候,吉宗就會適時出現,丟出一把寫著”仁義”二字的紙扇,說道
”XXXX,你殺了XXXX、又貪圖金錢,還不悔改嗎?”
“你是什麼人?”
“連余的面容都不記得了嗎?”
此時惡人們(有點好笑的是,其實演壞人的演員也都碼是那幾位輪流,他們真的認不出來將軍啊~呵呵呵)將會認出將軍的面容,非常惶恐地拜見將軍,可是因為不想認罪伏誅,所以惡人還是會把家裡養的武士全部叫出來說道
“這個人是假冒將軍的惡徒,把他斬了也沒關係!”
於是一場腥風血雨的打鬥就這樣展開了…..根據日本方面的統計,每一集的最後經典打鬥中,被將軍和他的忍者們砍死的人平均約有三十五個人左右,所以總結起來在八百多集中全部被將軍大人斬殺的惡徒達到20000~30000之間,這是相當嚇人的數字。想想,要是每天都有2-30人陳屍在某個大宅裡面,那多可怕呀~如果是今天早就上社會頭條了,還天天都有這種事情,唉~
將軍雖然帥氣,不過戀愛運不算太好,總是默默地幫助那些受惡人欺侮的女性,之後不求回報地把她們送回到自己喜歡的人身邊。就算兩人真的相愛並且表白,可是那位女性通常還是逃不出惡徒的手掌心,慘遭殺害,逼得將軍不得不以復仇之姿前去教訓那些惡人。
總之,暴坊將軍結合了打鬥、偵探、刑案的要素,同時運用劇情塑造了邪不勝正的意識形態,讓大江戶的老百姓們能夠在將軍的庇蔭之下,安居樂業…….算是日本時代劇裡面的相當富有娛樂性的作品。而飾演德川吉宗的松平健,也被譽為是日本男星中飾演將軍的不二人選。最近松平健雖然不再試演吉宗,但卻因為出演”松健森巴”而再次受到國民注目,算是又找到演藝事業第二春。
而我呢,每次聽著昂揚的主題曲,看到將軍和惡徒們相互搏擊,或是松平健促成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時候呢,總是會覺得”松平健真帥氣,男人,就該這樣!”
http://ja.wikipedia.org/wiki/%E6%9D%BE%E5%B9%B3%E5%81%A5

Sunday, April 08, 2007

415樂生大遊行

保留樂生最後戰役 4月15日樂生大遊行 請盡量轉貼
各位關心樂生院的朋友,我們誠摯地邀請您在4月15日這個緊急而迫切的時刻,也就是樂生院強制拆遷公告到期的前一天,與樂生院勇敢的阿公、阿婆一起走上街頭,向政府展現民間社會的力量—我們竭力追求一個捍衛弱勢人權與歷史正義,尊重文化與生態環境的進步社會!三年多來有許多次告急,這一次恐怕真是最後決定的時刻了。
主辦單位: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性別人權協會、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漢生病友人權立法推動聯盟、IDEA TAIWAN、台灣勞工陣線
青年樂生行動聯盟網頁 http://www.wretch.cc/blog/happylosheng
集合時間:4/15(日) 下午 13:30
集合地點: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
在社會各界朋友努力爭取下,文建會委託同樣專精捷運專業的欣陸公司研擬了90%原地保留 方案。然而,方案2/5日才送至行政院,2/27就被行政院退回。 3/16兩百名警力入樂生院張貼強制拆遷公告,限期一個月。情急之下,我們兩次包圍蘇院長官邸,用身體作為唯一的武器換得行政院口頭上的緩拆承諾,委由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進行協商。然而,事情並不樂觀!!台北縣長說:「只要行政院不指示,四月十六之後隨時拆樂生。」
如今,恐怕是樂生院存廢最後的決戰時刻了!
要是這場決戰我們輸了,結局將是4/16之後台北縣大批警力長驅直入,踐踏過樂生院老人家們殘弱的身軀;如果我們打勝了,行政院將決定扭轉政策的方向,細緻的研商雙贏的方案,讓樂生保存、院民續住的政策方向可以確立。?
有人問,為什麼樂生院的留存值得我們付出如此的代價,甚至生命來捍衛?我們要說,樂生院是一個希望的空間,它將為我們存留一盞希望的燈火,讓我們看見不公義的政策有機會改變,人性尊嚴與公義的價值可以被真正實現。樂生院的保存,不僅攸關這些被國家錯誤政策剝奪人權一輩子的老人家晚年的生存處境,也是渴求公義與愛的民間社會的堅定呼聲:我們從此不再接受權勢與利益踐踏弱勢者的人權,不再容許粗暴的工程抹除屬於人民的文化、歷史與記憶;我們要往後的公共政策尊重生態環境、真正照顧老殘疾病者的生活福祉與尊嚴。
正如日本動畫導演宮崎駿對於同樣是漢生病療養所的全生園的描繪:「這些病患生活過的地方,照理說應該充滿著悔恨和悲哀的氛圍,卻也沒有一點可怕的感覺;站在這裡,只覺得有種嚴肅的、溫暖的心緒湧上心頭。」樂生院正是這樣溫暖而肅穆的空間,而當中勇敢的長者們為著美麗的家園、人性的尊嚴的艱苦奮鬥,更是這樣激勵著我們:這一場戰役,我們一定要贏!
這一次,我們懇切地邀請您務必一定要在這個決戰的關鍵時刻走出來,讓這樣的呼聲足以撼動政府不公義的作為,讓公義的價值確立成為實質的政策,為台灣社會留下希望的空間!
我們這次遊行的訴求如下:
1.政府承認機廠選址樂生院為錯誤政策,未來台灣之公共工程應徹底反省此錯誤確實尊重弱勢人權、生態保育與文化資產。
2.恢復漢生病友名譽與去除污名,確保樂生院民免於強制搬遷之威脅,並保障其原地續住與在地老化的權利。
3.依法審查與指定樂生院為古蹟,並爭取成為世界文化遺產,規劃兼顧院民生活、社會教育與地方發展之「樂生人權文化園區」。

Saturday, April 07, 2007

天母‧寒溪‧舊莊

天母‧寒溪‧舊莊

我的人生,應該截至目前為止都不算波瀾萬丈,一直都是以一介善良市民的身分,在北台灣活著。不過到了27歲的今天,我居然也已經住過了三個地方了。我在台北市的天母出生、長大,在宜蘭縣的寒溪待過一陣子,又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南港與汐止交界的舊莊待了兩年。這三個地方,各自承載了不同的回憶,也各自有著不同的面貌。

上星期和一個朋友去天母壓馬路,那時感覺好像又回到了大學時光。我還記得小時候,天母的道路給人的感覺,就是又寬、又直,樹又多。我常常在秋日的下午,有錢時跑到高島屋的樓下、沒錢時到便利商店,買個霜淇淋,就這樣在忠誠路的欒樹道下,一邊走著、一邊舔著手上的霜淇淋,慢慢地、沒有目標地散步。在台北市區內,人車總是忙著要趕去某個地方,可是在天母,大家都碼是用著不太快的速度漫步,要是太快,好像就有失天母的”紳士身分了”。

而天母的氣氛,還表現在國際化的一面。因為這裡外僑多,所以天母人很早就有跟外國人一起接觸、生活的機會。在我倒垃圾的時候,旁邊就常有金髮碧眼的外國人也跟著一起排隊等垃圾車。到Yamaha音樂班上課的時候,我的班上就有一對日本人兄弟,跟著我們一起打著拍子學樂理。在理髮店等著剪頭髮的時候,聽著前面的日本先生用著”最大誠意”的台語對老闆娘說:”剪卡短、剪卡短”。在路上閑晃時,也同樣會有老者,也許是台灣人、也許是金髮碧眼的外國人,用著和藹的眼光對著你說”早”~”哈囉”~。來自四面八方的人們,聚集在這裡,一起和平地生活,Oh~ Come on~還有比這更好的事情嗎?

天母除了豐富的人文景觀與和諧的無國籍氣氛之外,另一項引人入勝的地方,我想莫過於就是美麗的房子與公共造景了。儘管天母陳家的房子並不漂亮、而且還有名言”天母碼是有甘苦人”罩頂,不過陳家的姊姊和我,卻還是很喜歡天母的各種店面,還有大家的房子。這裡雖然有些新推案的豪宅式建築,但是更多的房子、卻是用小巧的樓房與精緻的空間設計規劃,來展現出每一戶人家的美學與品味。我想我永遠都會記得,在天母的小巷子裡,冬天的暖陽懶洋洋地灑落下來,巷弄裡一點聲音也沒有,只有旁邊人家裡院子的小樹影隨著風的動作,變換著她在地上的姿態。

陳家現在不住天母,住淡水了。可是仔細換算一下,淡水,我一年待在哪裡的時間,恐怕也才勉強超過十天,說我是選舉時的人頭戶、幽靈票,一點也不為過。不過如果我以後在台灣發展、終老於斯的話,我很希望能夠回到天母,重新舔著霜淇淋,品味年少時無所為的生活。

寒溪,儘管我在這裡,只待了二十天而已,不過我想這也將會是我不會忘記的地方。

台灣大學人類學系,為了讓同學們有實際驗證人類學理論的機會,總是會在寒假期間安排所謂的田野實習課程,讓同學們分頭進行考古與文化人類學的田野實習。在2001年,我就是跟著人類學系的腳步,來到這個小山村。

寒溪村,是個泰雅族的部落,但是她離平地的羅東鎮非常近,開車只要三十分鐘就會到,所以乍看之下,是一個非常平地化的原住民部落。往昔的我們,雖然在枯燥而冷靜的人類學論文中爬梳、自以為已經很了解泰雅人了,但是實際相處之後,我們才逐漸了解,在台灣的社會中,除了我們”平地的漢人”以外,還有一群不管在語言、文化、或者是社經地位上和我們截然不同的人們。

寒溪儘管海拔不高,可是由於正對著太平洋岸吹送過來的冷鋒面,所以在冬天的時候,這個村子總是給人一種陰鬱、沉重的溼冷感覺,就像是這個村子的歷史一樣。這個村子的形成並不是自然的,而是人為強制遷徙的結果。泰雅族人是山區最早的主人,他們為了捍衛他們的傳統領域,曾經勇敢地和劉銘傳手下的幾千大軍奮戰,並且把那些兵勇趕出山區。可是,在日本人來了以後,泰雅族人敵不過現代化國家的軍事力量,所以只好乖乖地從山上搬家,來到離平地只有短短幾公里的寒溪。

日治時期的寒溪,在日本人的銳意經營之下,成為北台灣除了烏來與角板山之外,彰顯原住民行政政策成功的模範部落。那時,寒溪聚落建築了學校、神社,神社的四周種滿了櫻花,甚至在河階旁的空地還興建了游泳池,部落的孩子們在夏天可以開心地去池子裡游泳,不用害怕到溪裡戲水而不幸遭遇不測。寒溪部落裡,也有一些年輕人們選擇接受了日本的教化,一路升學,成為警察。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寒溪村也捲入了戰火,有好幾位青年或自願、或徵招,加入了鼎鼎大名的高砂義勇隊。有些人回來了,有些人沒有回來。而戰後國民政府的鎮壓,讓這些前高砂義勇隊員選擇噤聲。我還記得,我曾和一位女同學,一起去訪問一位前隊員,他的華語平時流利,但是在面對我們的時候卻選擇沉默。可是,當我的日本同學,前往他家訪問時,他的態度卻非常熱情,還拉著日本同學的手,一起唱著當年的軍歌。彷彿從前奮戰的歲月,為了大日本帝國、天皇陛下的勇戰熱情,在一夕之間全部都回來了。

我們漢人,不管是本省人或外省人,大概都會把自己當作是施恩者與解放者,但是在原住民的眼中,事情真的是如此嗎?當部落的孩子們,到羅東去上學、還會被平地的孩子欺負、譏笑他們的口音、膚色與貧困的時候,我的心深深地痛了。而我也還記得,有位部落裡俊俏的青年,認識了我的前女友,但是在送別會上,這個大男孩卻哭得像是個無助的孩子,因為他覺得他和她之間,有許多事情都差得太多,高攀不上,想到這是個有緣無份的戀愛,他就忍不住哭了….儘管他算是我的競爭對手,但是我也忍不住感到難過。這個村子,讓我第一次真正體會到了台灣社會、歷史的深邃與複雜。我想,我永遠不會忘記這個地方,也不會忘記在部落裡慷慨和我分享生命的長輩們。

舊莊,是我新出發的地方。在2005年,一方面為了尋求自由,一方面我也找不到我和爸爸相處的距離,再加上天母的房子就要變賣,因此我選擇自我放逐到舊莊。這是除了當兵以外,我第一次自己一個人居住,也是頭一次自己能夠自由規劃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像廣告上說的,自己一個人,要學的事情,很多。可是這裡的人們,卻給了我很多的方便與溫暖,讓我在離家出走的驚濤駭浪中,能夠慢慢找回一絲絲的平靜。而我也不知道我的臉上是有長了什麼痣,可是這裡的老闆娘們總是喜歡找我抱怨東、抱怨西,把他們的煩惱往我這邊倒…也許這算是一種表達信賴的方式吧~還是我天生就是療傷系的研究生呢?

這裡雖然沒有完善的都市規劃,但是這種無規劃的狀態,反而保存了七八零年代台灣的氛圍。永遠都會被電線所劃破的天際線、狹窄的巷弄、格狀的鐵窗、頂樓的加蓋鐵皮屋,這裡的一切,似乎都在訴說那種屬於八零年代的台灣都市鄉愁….人們從南部上來大都會打拼,租了個臨時得不能再臨時的小房子,隔壁的聲音總是可以清楚地傳來…..。

也許這裡的公共服務並不能說太好,也沒有什麼能夠吸引美食雜誌記者前來採訪的好店,但是我還是很喜歡這裡。尤其是這裡的”味道”,在這裡,叢叢不知名的香花,總是固定會在三、四月之交綻放,那種淡淡青雅的芬芳,是我在天母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因為天母的花總是由人栽培而成的盆栽,而這裡的植物卻是憑著自己的力量形成生態系,所以才會透過香味,讓我們感受到他們的生命力吧。

我想,我以後應該還會經歷其他的地方,去學習其他不同的生活方式。不過在過去27年來養育我、讓我成長的三個地方,我懷抱著感激之情。我衷心地希望在很久很久以後,還能夠在這些地方,悠閒地走著、帶著自己的兒子或孫子,告訴他們爺爺以前在這裡所經歷過的事情。

有緣無份

有緣無份

這句話第一次進入到我的人生裡面,是在我大四時候。
因為幫忙系上研討會,所以研討會後不可免俗地舉辦了酬謝的聚餐。
系上的助教學姊和我聊著最近的感情生活…..
“妳還喜歡C小姐嗎”
“呵呵呵~哪有啊~學姊。她最近結婚了,老公人不錯唷~上禮拜我們三個才一起吃飯呢~”
“唉~妳們這就叫做有緣無份吧….你應該還是很喜歡她才對,teddy~”

其實,在大學的時候,我曾經很認真地喜歡過兩個女人,
一個比我大、一個和我同年。
比我大的C小姐,算是我的初戀,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其實很短,
短到真的只有三天而已。
和我同年的K小姐,本來是我的好朋友,
我們非常互挺對方,願意去分擔對方生命裡的痛苦與快樂。
不過C小姐和K小姐,始終都和我只有緣,而沒有份。
我們確實曾經一起度過一些曖昧而快樂的時光,
我也不知道那是否就算是感情,
當人們跟我說:”C小姐你就不要再理她了,K也很不錯啊~”
我總是以友情”我們都是好朋友”來搪塞,拒絕去面對心裡面真實的感覺。

後來,因為很多事情發生了,
不知不覺地,我失去了K的友誼,
也和C小姐失去聯絡了好幾年。
也許今年,是個奇妙的一年,友誼確實逐步地再重建,
究竟能不能回到往日的感覺,我也不清楚…..。

上星期和朋友去看了淚光閃閃,想起以前的自己,
自己做過的、經歷過的事情、寫過的信、說過的話、獨自擔負的心情,
”有緣無份”這四個字,突然不知不覺地
從自己的心底慢慢浮現。
我在電影當場不敢哭,
可是回家確定自己是一個人了以後,
眼淚卻還是不聽使喚地從眼眶了冒了出來。

應該還會一個人很久吧~因為那些回憶,
現在還活生生地、像是叢林藤蔓一般纏繞著我的心,
儘管那些人,
都已經各自有了美好的生活,
可是現在這個當下,
我還不知道有沒有人、擁有足夠的力量,
讓我可以生出勇氣,把那些回憶收到心底的小盒子裡,鎖上鑰匙,
跟著她,一起去面對明天。
懷抱著回憶繼續生活著的teddy,應該很有成為獨居老人的潛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