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應再逃避知識產權問題 台灣‧台北‧陳泰穎 2007.04.26
這是我的朋友的遭遇。
她在網路上放了一篇文章,還沒有做任何的處理。但是卻馬上有積極的中國網路使用者,把她的文章轉錄到更為公共的網域當中,所有她的心血,在尚未完全整理完結之前,就已經被大家看光光,甚至可能被人盜用…
她生氣地找我抱怨,而我也決定要寫這篇文章。
中國副總理吳儀女士,在日前公開發表關於知識產權爭端可能破壞美中關係的警告。她認為,所有知識產權(我們慣用的語彙叫智慧財產權)的問題,都應該透過對話來解決。美國貿易代表處將美中的智財權問題提交世界貿易組織進行訴訟,是對中國的不友善行為,中國也將奉陪到底。
而在4月26日的今天,加拿大政府也表示,由於不堪中國對加拿大企業的盜版侵害,因此加拿大也將加入美國所提交的智慧財產權磋商工作。
如果按照某些中國人的思維,這似乎是國際反華勢力的大串聯。寄望在經濟方面圍堵中國,打壓中國本土企業的無理策略。
但是,請問,中國人難道不是世界的一部份嗎?世界公民所共同遵守的規範,請問中國人緣何可以不遵守?尊重別人的心血結晶,難道不是一種文明的表現嗎?況且中國有句古話:”不告而取謂之竊”,把別人的心血,抹去原作者的名字之後當做自己的創作,難道不是道德上的卑劣行為嗎?
中國政府屢屢公開回應,在打擊盜版上,中國政府早已不移餘力、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針對盜版行為進行取締與法律行動。但是,除了這些法律作為之外,中國政府難道不應該針對他們的民眾進行再教育,讓他們了解世界文明的規範嗎?很明顯地,中國政府對於國內民眾的教育,是完全不夠的,所以也才會有我的朋友文章被中國網路使用者盜用的情形。
台灣,在二十年前,也曾嚴重侵害智慧財產權。也因此,台灣的政府在世界輿論的壓力之下,除了嚴厲取締盜版行為之外,也耗費了大量心力在教育民眾上,我不敢說現在當我漫步在台北的夜市裡,已經完全看不到販售盜版光碟的情形,但是大部分的台灣人,與二十年前相比之下,確實慢慢建立了智慧財產權的觀念,不敢再濫用別人的創意與產出。而台灣的產業結構,也因為尊重與獎勵創意,而逐步地在往創意經濟的方向移動,成為產品與技術的研發中心,從而賺取比盜竊創意、大量複製產品更高的毛利。
華人總是喜孜孜地說,二十一世紀將會是中國的世紀。而從1840年來鴉片戰爭所累積在中國身上的束縛,也將結束。但是,在中國經濟與政治崛起的同時,中國能不能遵守世界規範,成為一個值得世界賦予敬重的國家?或者只是一個莽莽撞撞的國際暴發戶?將考驗中國政府與中國社會的視野與決心。
當個小偷當然方便,但是人們永遠不會看得起一個小偷的。行筆至此,突然在想,我的文章放在BLOG上面,不會又被中國網路使用者給據為己有了吧~!((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創用CC台灣授權條款2.5版))
Thursday, April 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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